一、十大安全禁令
1、严禁违反各类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。
2、严禁酒后驾车、疲劳驾车、违章驾车、公车私驾。
3、严禁酒后上岗,在岗饮酒。
4、严禁进行电气操作、检修前安全措施不落实。
5、严禁违章指挥、违章作业。
6、严禁闸门启闭、电气倒闸、检修等危险作业无票操作或无监护操作。
7、严禁特殊工种无证上岗。
8、严禁使用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。
9、严禁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进入生产岗位。
10、严禁运行班组不执行交接班及巡视检查制度。
二、十大危险习惯
1、单人进行电气操作、检修或闸门启闭等危险作业。
2、酒后上岗参加生产运行。
3、疲劳驾车、违章驾车。
4、启闭机、电动葫芦等机械设备运转时,距离旋转部分太近或设备运行时岗位无人。
5、职工上岗前,未对其进行岗前安全常识和法规教育。
6、生产运行时,安全帽、安全带、救生衣、绝缘靴、绝缘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落实不到位。
7、职工提出的安全隐患,或管理处、管理所安全检查提出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。
8、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资格证过期。
9、未按规定对机、电、起重、压力容器、消防器具等进行周期性检修和安全性能试验或技术档案不齐全。
10、对他人违章操作、禁区内捕鱼等危及安全的现象习以为常、置之不理。
三、十大共性隐患
1、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不全面,不专业,时间不够。新职工、转岗职工、特殊工种、安全员未按规定参加专业教育培训。不对临时聘用的农民工进行安全教育、安全交底。
2、部分工程禁区内存在捕鱼、泊船、游泳等现象。
3、部分电气线路、设备老化,不能满足安全运行要求。
4、部分运行岗位人员对各类安全规程、制度及紧急处理知识掌握程度不够。
5、职工对本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、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掌握不够。
6、闸门启闭、水轮机发电机投停运、电气操作等机电设备运行不严格执行两票制度,或补票、漏票、错票。
7、值班制度及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格,存在一人值班、睡岗、未开展交接班巡查、班前会、交班会等现象。
8、部分工程附属交通桥通行车辆超载、超速现象严重。
9、未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门会议,宣传安全生产精神,并根据本单位生产、管理任务及时制定安全措施。
10、上游有通航要求或有捕鱼船只的水闸工程,大泄流量较大时,船只易吸入引河,造成撞闸事件。